综合素质-职业道德
一.教师职业道德概述
(一).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具体特点
基准性
本质性
稳定性
独特性
(二).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
对教师工作的动力功能
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调节功能
对教师对象的教育功能
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功能
对社会文明的示范功能
对教师自身修养的引导功能
二.教师道德职业规范
(一).2008年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口诀:三爱两人一终身)
爱国守法【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】
爱岗敬业【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】
关爱学生【师德的灵魂】
教书育人【教师的天职和道德核心】
为人师表【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】
终身学习【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】
三.教师职业行为规范
教师思想行为规范
教师教学行为规范
教师人际关系规范
教师仪表行为规范
教师语言行为规范
四.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文件
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08年修订版)》
第三条
警告期限为6个月
记过期限为12个月
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
第七条
警告和记过处分,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建议,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。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,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
降低岗位或撤职处分,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,学校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
开除处分,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建议,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。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任聘合同,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